“小秘书”现场演示辅助办案
发布会上,检察官演示了“案管机器人”辅助处理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过程:检察官一进系统,“机器人小秘书”已经依据规则,找到案件疑点。检察官只需点开疑点待办问题,即可直接调取比对关联的证据,摘录疑点事项,作出处理结论。该案中,“机器人”发现三个疑点:尸检报告通知书上没有嫌疑人签字;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笔录中只有一名侦查员签名;嫌疑人血液中有酒精含量,可能涉嫌酒驾。接下来提审嫌疑人时,检察官主攻这三个疑点,其间“机器人”迅速调取原始证据供检察官展示,粉碎了嫌疑人否认酒驾的企图。
审查完这些疑点,“机器人”自动生成逮捕意见书和检察建议书草稿,检察官修改完善后依职权作出批捕决定,“机器人”将批捕决定书自动推送至公安机关。到起诉庭审阶段,被告突然翻供,称并非逃逸。“机器人”立即帮公诉人回溯关联证据并当庭展示。被告不得不承认,自己肇事后害怕承担责任,所以才逃离现场。
它还能充当监理、统计员等角色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说,如今,“案多人少”的矛盾在江苏基层检察院非常突出。为此,江苏检察机关研发了“案管机器人”,去年9月以来先在7个设区市检察院和34个基层检察院试点应用,通过“人机对话”智能辅助检察官办案,取得显著效果。
除了辅助办案,“案管机器人”还会实时对检察官发出期限预警、风险预警、办案活动出错提醒,纠正不规范司法行为,并全程监控办案留痕,充当监理、统计员、分析师角色。到目前,仅交通肇事案办理方面,“案管机器人”甄别准确率达88.7%。检察官办理这类案件审查逮捕的时间,由以前3天缩短为现在一天半,效率提升1倍。
那么,“案管机器人”能否替代检察官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绝不可能,“机器人”只起辅助作用,办案主要还要靠检察官。南京大学孙国祥教授表示,目前来看,“案管机器人”只能作为辅助系统,帮助解决简单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复杂疑难的案件,比如对证据关联性的判断和事实综合认定,“机器人”不能完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