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动装置水平放置,向气缸两侧交替施加按《表2》规定的气压,排气侧通向大气,使气动装置进行开关操作。试验结果应符合(性能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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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试验 |
使用70%的煤油与30%锭子油的混合油或压缩空气为介质,按1.5倍zui大气缸工作压力(允许使用的zui高压力值),交替向气缸内施加压力,并保持压力3min后,观察气缸外观情况并解体检查,其结果应符合(性能5)的规定。用空气进行试验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负载试验 |
将气动装置安装在试验台上,分别向气缸施加0.6MPa压力的压缩空气,并向输出轴逐渐施加力矩或推力,量此时气动装置的输出力矩或推力,其值不小于气动装置标牌的规定值。同时对手动机构、开度指示、行程限位、信息反馈等部件逐一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性能3)规定。 |
密封试验 |
气动装置在空载情况下,从两进气口交替施加zui大工作压力1.1倍的压缩空气、检查活塞、输出轴处的漏气量。保压3min,泄漏量应符合(性能4)的规定。密封试验的另一种检验方法:检查压力表指示压力,持续5min,以表压不降为合格。两种方法任选一种。 |
动作寿命次数试验 |
将气动装置安装在试验台上,在额定输出力矩的载荷下,模拟驱动阀门启闭动作过程进行循环操作,直至气动装置输出力矩或推力小于规定的额定力矩或推力,此时的动作次数就是寿命次数。动作寿命次数应符合(性能6)规定。 |
气动头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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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有右边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试验) |
1、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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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正常生产的产品在设计、工艺、生产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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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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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期不生产的产品恢复生产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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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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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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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在气动装置明显部位应装有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应标示右边内容) |
1、制造厂名称意大利AT气动执行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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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名称和型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