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慧教室-数字化书法教室功能
数字书法教室是开展书法教学活动的场所。书法教室需满足书法教学要求,提供开展书法教学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书画、材料等,方便学生进行书法练习和书画欣赏,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和审美能力,弘扬传统文化。
数字书法教室的建设,解决了书法教学环境问题以及书法教师缺乏等问题,使得普通老师就可以组织学生上书法课,不再受传统书法教学的种种限制,制定合理的书法教学体系,大大提高学校的书法教学效率。
数字书法教室的建设,是传统书法教学与现代数字技术相结合,争取让大书法家走进学校,跟学生实现一对一教学,学生可以很方便的临摹全面的电子字帖和高清碑帖,字帖和碑帖的购买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学校再不用在此两项投入经费。
通过数字书法教室的建设,能实现以下教学目标:
1、实现信息化的书法临摹台建设,从而在信息化硬件方面达到学生进行数字信息化摹贴、临帖的可能。
2、实现真正学生学习书法家书写的硬笔字帖(包含各种字帖的笔画、偏旁部首、全部例字)。
3、实现真正学生学习书法家书写的软笔字帖(包含各种字帖的笔画、偏旁部首、全部例字)。
4、实现真正学生学习古代书法家书写的软笔碑帖(包含从先秦到近现代的全部十多万张碑帖、古诗、篆刻等内容)。
5、实现老师现场书写教学,学生每个座位直接观看学习的过程,以及教师直接点评每位学生书法作业的功能。
6、实现真正学生学习书法家书写的硬笔教学视频(包含各种字帖的笔画、偏旁部首、全部例字)。
7、实现真正学生学习书法家书写的软笔教学视频(包含各种字帖的笔画、偏旁部首、全部例字)。
8、实现书法、美术教学的信息化,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实现学生非常好的课堂学习氛围。
9、实现书法教学过程中的电子字帖的应用。
10、实现数字信息化的书法临摹技术。
11、实现书法家的教学视频通过数字信息化化的技术,进行给学生一对一教学的目标。
12、实现无线传输技术功能。
13、实现电子碑帖临摹的技术功能。
14、实现书法数字化集字创作技术功能。
15、实现电动洗笔器的技术突破。
二、智慧教室-数字化书法教室建设要求
基于书法教育教学特点,在书法教室内创设实用、美观且有浓郁传统文化气息的书写环境,营造富有国学文化内涵的学习氛围,满足学生书法训练、自主创作、书画欣赏等多样化学习需求。
(一)选址
书法教室应设置于校园安静区域,并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宜与美术教室邻近设置。有条件的学校宜邻近书法教室设置储藏室。
(二)面积
书法教室的使用面积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 中 7.1的有关规定。
(三)布局
功能区域书法教室宜设置教学示范区、学生书写区、作品展示区等。
布局要求
室内设备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 中 5.1、5.3 和 5.7 的有关规定。
书写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1.00m~1.10m。书法桌宜平行于书写板布置,排距不应小于 1.20m,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0.60m。最前排学生桌的前沿前方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m,边座座椅与书写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最后排桌的后沿距后墙面或固定物的净距不应小于 1.20m。
(四)环境
1.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内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优先采用自然通风。采用机械通风时,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有关规定。
2.采光:室内采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 的有关规定。桌面采光系数不小于 2.0%。室内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窗户应安装窗帘。
3.照明:室内照明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应小于 300lx,照度均匀度不小于 0.7。书写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小于 500lx,照度均匀度不小于 0.8。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 9W/㎡,眩光值不大于 16,显色指数不小于 80。
4.噪声控制:室内噪声控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有关规定。
(五)基础设施
1.墙地面: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易清洁材料,应有防潮处理。墙面应预留空调管洞。
2.强电:教学用电源插座、空调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等均应分设不同支路。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数量及位置应满足教学设备配置使用要求。
3. 弱电:室内应覆盖无线网络,预留网络、广播、有线电视端口,端口数量和位置按设计要求配置。若室内使用移动终端,应建设专用无线网络。
智慧教室-数字化书法教室设备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