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教室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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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概述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以学生获得积极的劳动体验、形成良好素养为基本目标,以操作性学习为基本特征的课程。本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劳动教室和设施、设备建设要求。课程教学提供基本实践操作平台和教学及操作实践活动内容,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此平台上自由拓展为相应的设计与制作活动。
二、规划要求
考虑到经费、场所和设备等因素,各地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职业学校的实验、实习场所资源,也可以采取多所学校共建劳动训练中心等形式进行建设。
(一).选址要求
比特实验室应保证最佳建筑朝向,室内避免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宜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
(二)面积标准
比特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小于71㎡,每班45人,生均不小于1.57㎡。
(三)布局规划
1. 功能区域
比特实验室常规分为教师授课区、学生学习区两大功能区域,在此基础上增加设置资料查阅区、作品(成果)和班级文化展示区、器材陈列区、教师办公区等,以满足不同教学模式和教育管理的需要。各区域可独立设置,也可混合布置。
2. 布局要求
室内设备布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 中 5.1 和 5.2 的相关规定:
(1).黑板或书写白板宽度不宜小于 3.60m,高度不应小于1.00m,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 80m~0. 90m;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
(2).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
(3).课桌椅的排距不宜小于0.90m,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0m,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8.00m;教室最后排座椅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课桌后沿至后墙面或固定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1.10m;
(4).沿墙布置的课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的净距不宜小于 0.15m;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5).教室内应为每个学生设置一个专用的小型储物柜。
(四)环境
1.安全、通行及疏通:学校安全、通行及疏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8.1和8.8的有关规定。
2.空气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9.1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中4.1与4.2的相关规定。
3.采光要求:室内采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9.2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的有关规定,课桌面采光系数不小于 2.0%,窗地面积比为1:5.0,窗户宜安装窗帘。
4.照明要求:室内照明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9.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有关规定,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小300lx,课桌面照度均匀度不小于 0.7,且不应产生眩光。书写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小于 500lx,书写板面照度均匀度不小于 0.8。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 9W/㎡,眩光值不大于19,显色指数不小于 80。
5.噪声控制:室内噪声控制值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9.4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有关规定。
6.通风与空气调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10.1的有关规定。室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安装吊扇时,风扇叶片距地面高度不应低2.80m。吊扇的安装高度应确保风扇叶片在灯具出光口平面上方,安装位置应避免影响灯具的布置。
7.热环境:室内热环境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热环境条件》 GB/T 5701-2008中5.1和5.2的相关规定。
(五)基础设施
1.墙地面:地面应采用防滑、防尘、耐磨、易清洁的材料,做好防潮处理;墙面应采用环保、防潮的材料,并预留空调管洞。
2.强电: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数量和位置满足教学设备配置需求。
3.弱电:室内应覆盖无线网络,预留网络、广播、有线电视端口,端口数量和位置按设计要求配置。
三、设备配置目:http://www.ecwee.c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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