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扶持方式
本专题采用补助、贴息2种方式:
1. 对符合融资租赁、担保费(保证保险费)补助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企业融资租赁费用、担保费(保证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原则上融资租赁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核算,担保费按照不高于广东省平均年化担保费率核算)确定补助额度,单个方向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2. 对符合贴息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贷款金额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补助额度,单个方向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扶持领域
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加快发展。
具体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要求
1. 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包括房地产企业、金融企业)。
2.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推荐部门应加强审核,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符合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标准。
(二)各方向的个性条件要求:
1. 申报单位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间,首次获得银行贷款,且该笔贷款此前未享受市级贴息。
2. 2018年4月1日—2019年12月10日期间企业获得成立以来的首次融资的有效证明(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登记记录为准);
3.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到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复印件);
4. 已支付利息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2018年4月1日—2019年12月10日)。
申报时间
10月25日-12月10日
申报免费咨询热线:135-3946-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