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目标如下:
力争 2024 年,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 15%;报废汽车回收量超 50 万辆;家电销售额增长 5%,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 8%;淘汰更新电动自行车 20 万辆;新增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 30 个。
到 2027 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 100 万辆;报废汽车回收量 65 万辆以上,二手车交易量 160 万辆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 2023 年增长 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 年增长 30%,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 300 个。
《方案》提出,对报废个人名下指定排放标准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或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同时,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并置换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予以 10% 补贴,最高不超过 250 元。
家电以旧换新方面,《方案》提出,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达到一级能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 13 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予以补贴,可按照成交价格的 10% 左右享受立减补贴,单次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