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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高法院表示,“根据公平交易法,我们重新确认并明确了判断是否滥用主导地位的标准,即是否不合理地给其他企业经营造成困难,比如强加不合理的条款和条件,或者施加不利影响。”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2016年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以其1.0311万亿韩元罚款并责令改正。该委员会认为,高通持有生产手机所必需的移动通信标准必要专利(SEP),将调制解调器芯片组的供应和专利权挂钩,规定不交专利费就无法使用“高通芯”,实际上限制了专利权的使用。高通还向手机厂商收取专利授权费用,甚至将芯片和专利许可“捆绑销售”,强迫签订不必要的专利权合约,或按手机整机售价抽取一定比例的分成。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最高法院维持对高通公司的10亿美元罚款和纠正命令表示欢迎,其在周四的一份声明中说:“虽然这次没有认定许可协议本身的违法性,但它明确了在标准必要专利市场和调制解调器芯片市场建立反竞争的商业结构,以维持和扩大其垄断地位,并通过在相关市场造成竞争限制效应而垄断市场结构是违法的,这一点是有意义的。”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考虑到这一裁决,其计划仔细检查纠正命令的执行情况,并严厉应对不公平限制竞争的行为。
据IT之家了解,自从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2014年开始调查高通公司的做法之后,经历了近九年的时间,才最终结束了这一案件。该委员会接到行业参与者的投诉后,开始调查高通公司是否违反了韩国的竞争法,拒绝向芯片制造商提供许可,并向使用其专利的智能手机制造商收取更高的费用。
高通公司一直向购买其调制解调器芯片的手机制造商收取手机价格的5%作为CDMA技术的专利费,包括三星电子、联发科和英特尔等。
监管机构还下达了一项纠正命令,要求高通不要与客户签订不利于他们的条款。
然而,高通公司否认通过限制销售渠道来限制手机制造商使用专利权。2017年2月,高通将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裁决称为“前所未有且站不住脚”,并将此案上诉至首尔高等法院。但该法院确认了反垄断监管机构提出的部分纠正措施,包括要求高通公司停止歧视那些寻求使用其移动基本专利并开发竞争性调制解调器芯片以供智能手机制造商使用的竞争对手。
这是自1981年成立以来,韩国监管机构首次在单个案件中处以超过1万亿韩元的罚款。2009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还曾因高通公司在韩国滥用其主导市场地位而对其处以了272.3亿韩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