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当前,人工智能治理已经进入了以技术验证为主的落地实践阶段。商汤始终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治理,去年正式提出了“平衡发展”的人工智能伦理观,同时明确了“以人为本、技术可控、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原则。随着人工智能治理进入落地实践阶段,商汤此次进一步提出了发展“负责任且可评估”的人工智能,并将其作为商汤开展人工智能治理的愿景目标,打造伦理治理闭环。
为有效地推进人工智能治理,商汤科技基于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诉求的分析,结合自身对技术和市场的理解,在白皮书中提出,“人工智能治理应当是一个价值牵引、技术先行、多方参与、分层推进的动态进程”,为人工智能治理的落地实践建立了有效路径。
从治理效果看,人工智能治理的实现由低至高,可分为可用、可靠、可控、可信四个层次。因此,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建构的目标,就是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需要做到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基于“平衡发展”的伦理观,“以人为本、技术可控、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原则,商汤此次于行业首次提出发展“负责任且可评估”的人工智能,并将其作为开展人工智能治理的愿景目标。
作为业界最先组建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委员会,并将伦理治理工作当作公司战略级方向的科技创新企业之一,商汤自2020年1月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伦理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以来,已在内部开展大量治理创新实践,并形成了一整套可评估的人工智能治理落地方案,将伦理原则嵌入到产品设计、开发、部署的全生命周期,初步形成了人工智能治理闭环。
为保障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有效落实、推动形成伦理治理“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商汤还建立了伦理风险目标管理机制、伦理风险事件处置机制和伦理治理质量控制机制。此外,为推动发展“负责任且可评估”的人工智能,商汤还在内部开发了一系列覆盖数据治理、算法测评、模型体检、伦理审查的流程工具和技术平台。
随着人工智能逐渐深入产业
应用,AI的发展与治理之间的关系正如汽车的“发动机”和“方向盘”一样,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本次论坛上,商汤科技智能产业研究院科技政策与伦理研究主任宫超还受邀出席《拥抱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赋能可持续发展之路》圆桌讨论,结合商汤在AI治理方面的实践成果,与行业嘉宾深入探讨了商汤的AI治理主张,田丰强调,商汤将持续推动发展负责任且可评估的人工智能,为AI治理实践不断贡献完善、可行的落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