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蔚蓝科技发布第五代阿尔法机器狗,据称这只价值2万块的机械狗行走速度可以达到每秒4.15米,打破了当前该领域的世界纪录。同时,它采用了强大的人工智能和自我学习技术,在不同场景下可以实现家庭陪伴、消防救援、巡逻巡检等多重功能。
蔚蓝的阿尔法狗提出的家庭陪伴或许是其独特的卖点。在现实生活中,正是各类高科技产品的问世,让人嗅到了“赛博未来”的味道。备受争议的自动驾驶或者辅助驾驶技术令人眼前一亮,不少互联网巨头纷纷入场无人驾驶。智能穿戴眼镜,仅需轻敲两下镜腿,就可以接挂电话、唤醒语音助手、播放音乐等。曾经大火的任天堂健身环,将健身和闯关完美融合在一起,实现了“赛博空间”的人机互联。
物流行业的分拣机器人
此外,物流行业的分拣机器人、酒店的送餐机器人、商场的导航机器人,这些已经落地的机器人带来的便捷服务,肉眼可见地提升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也许在不久以后,花2万和机器狗做朋友,也会成为一种潮流。
脑机接口能否重现“绿洲”
机器人技术已经落地铺开,而你是否听说过脑机接口——通过在脑后插入一根线缆,我们就能够畅游网络,通过意念就能操控事物或改变现实。听起来很像电影《黑客帝国》中的场景,但其实“脑机接口”是活的神经组织和人造设备之间的直接连接,在计算机和脑之间建立信息沟通通道。
电影《黑客帝国》中“人类”终端的诞生
近年来,脑机接口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医疗健康和运动控制等领域。军人通过思维操纵机器人去执行危险任务,残疾人可以通过意念控制机械假肢活动。特斯拉的创始人马斯克曾表示,他想为人脑提供一个“超级智能层”,以保护人类免受人工智能的伤害。扎克伯格也曾表示过,他希望用过用户能够通过意念在互联网上传他们的思想和情感,而不必打字。
2015年,中国科学家就对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在中国“一体两翼”的部署达成了初步的共识。“一体”,指的是阐释人类认知的神经基础为主体和核心;“两翼”是指脑重大疾病的研究以及通过计算和系统模拟推进人工智能的研究。世界各国都在加紧在该领域的研究步伐。
电影《头号玩家》中出现的玩家意念控制游戏角色
电影《头号玩家》中,人们为了逃避现实,进入名为“绿洲”的游戏,寻求一丝欢乐;科幻小说《三体》中,面壁者希恩斯借助思想钢印,促使一部分人主动逃亡,为人类文明保留火种。当技术成为左右人们思想的工具,伦理风险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技术很有用,但危险可能也很大。从事生物脑与人工脑研究的侯旭曾在采访中表示:“科学家在做科研的时候,需要设定基本规则,把握技术收益与风险的平衡点,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做科研。研究不仅是解决科学问题,还要考虑到能否推动社会进步。”
当仿生人成为独立个体,人类该如何自处
1980年,为了作品能卖出去,作家布鲁斯·贝斯克创造出了“赛博”这个词语,意为电脑仿生、人工智能等。时至今日,5G、AI、大数据、云计算、生物技术、脑控技术,量子计算、机器人等技术的飞速迭代,似乎已经描绘出了一个“赛博空间”的雏形。而更多的科幻和游戏作品,也着眼于讲述高科技社会中,人类的未来生活。与人博弈的AlphaGo、新能源汽车的辅助驾驶、陪伴式家庭机器人……这些原本看似遥远的技术,正在无声间侵入人类的生活,人类与科技的关系正愈发紧密难分。
游戏电脑《赛博朋克2077》让“赛博”这个词火了
机械狗是人类的一个工具,脑机接口技术是辅助人类的存在,那么当仿生机器人成为现实,本该是“造物主”的人类又该如何自处?像人的虚拟人已经有很多,歌星洛天依、新华社登上太空的虚拟记者小诤、入学清华的华智冰……他们只是外形像人,其行为的完成还是依赖于幕后团队的操作。
新华社虚拟记者小诤
现在探讨这个问题似乎还为时过早,但当机器人想要成为独立个体,或者人类妄图借助数据实现个人思想的永生,又该如何判别人与机器的界限呢?《普罗米修斯》中,仿生人大卫想要试图模仿人类,却仍旧遭到排斥与讥讽。《银翼杀手》中,人类穷极手段,也要追杀反叛的复制人,来维持自己支配者的地位。这只是电影情节,却仍旧敲响了一个警钟。当AI有了感情,它和人的区别在哪里?仿生机器人是否能得到“机器权”,来与人类平起平坐?
电影《普罗米修斯》中的机器人
面对这些问题,解决科技伦理问题是重中之重。目前,科技伦理建设进入最高决策层视野,成为推进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已审议通过,接下来,完善制度规范,健全治理机制,强化伦理监管,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等工作将紧锣密鼓开展。
现在还有机会对算法说不吗
人类与科技从来不是并行的,科技带来的隐忧会让社会看起来有些割裂。工业革命提速发展,却带来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科技革命便利生活,同时也有个人隐私泄露和滥用的风险;算法实现个性化定制,但让人困在“信息茧房”和“回音壁”之中。在享受数字化便利的同时,也为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而担忧,不授权就无法使用的APP、被商家滥用的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生物信息的违规采集……数字时代,我们还有机会说不吗?
2021年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21年11日1日正式施行。《保护法》的第四条对这里提到的个人信息进行了定义: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据新华社的总结,《保护法》明确了:①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②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③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注定是一部里程碑式的法律。它希望全方位为普通用户提供保护,同时也给这个互联网时代的企业们提供了一个指引。当它在11月正式生效后,任何掌握和处理着数据的企业,再以监管跟不上业务和技术进步为由来搪塞自己的平台责任,放任算法去逐利而忽视对用户权益的保护,就不仅不合时宜,而且要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