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当前最为热门的话题,而有关人工智能与法律主题的讨论也在热烈进行中:
机器人是法律主体还是法律客体?
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
人工智能收集的海量个人信息该如何规制?
创造型机器人创作作品的版权该由谁享有?机器人能否充当监护人?
人工智能对于行政区划法有着怎样的影响?
我们又该如何从国际法层面规制人工智能?……
显然,人工智能想要迅速落地,除要攻克一系列技术难题之外,还需要解决诸多法律挑战。
为此,今日隆重推荐一本新书: 《机器人也是人:人工智能時代的法律》 (约翰·弗兰克·韦弗著,郑志峰译,元照出版公司2018年版)。
本书简介
《机器人也是人》是国外最早系统探讨人工智能与法律的专著,该书系统论述了人工智能可能对于法律产生的各种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部门或主题:法律地位、民事责任、监护制度、知识产权、行政区划、国际法、刑法、宪法以及隐私权等。
与此同时,文章还介绍了诸多具体的人工智能形式,细致描述了各种人工智能产品的历史发展脉络,包括但不限于自动驾驶汽车、机器人医生、
开云电竞官网下载app、无人机、创造型机器人(作家、歌手、作曲家等)、监护机器人等。
张钦坤
腾讯研究院秘书长
我与志峰博士相识,是在17年研究院组织的首期网络法工作坊上。志峰博士的的幽默、诙谐、博学,给工作坊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尚且不知他已经在进行本书的翻译工作,不然肯定要专门请他为工作坊学员们详细讲解一次。
近日收到志峰博士的译作,翻看目录便感觉这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书,对人工智能发展所涉及的前沿法律问题都做了深入思考,对于中国法学界研究人工智能与法律将起到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待看完后记,更是为志峰博士为本书翻译所付出的艰辛努力而深深感动。
面临各种压力,耐住寂寞,每日翻译到凌晨一点,早上六点起床,然后八点去学校为学生上课。其辛苦程度,相信凡是有过在职写博士论文的同仁应该都有切身体会。然而翻译完之后,竟因出版社版权问题,遭遇心血之作难以出版的困境,后又经多方沟通,各方帮助,终能以繁体版面试。足见好事多磨,也再次为志峰博士不惧困难多方寻求解决方案的精神点赞。
话不多说,此书面世过程的艰辛旅程,敬看下文。
2018.6.15
《机器人也是人》译后记
从来没有想过这会是我出版的第一本书,更没有想过我的第一本书居然会在元照出版公司出版。
有关这本书出版背后的曲折过程,我是必须要在后记中絮叨一番的,一是为了感谢那些为本书的出版给予过无私帮助的师友们,同时也是为了让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本书背后的故事,让译稿更加有血有肉。
2016年6月,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在导师和学院领导老师们的帮助下,成功留校任教。
我本人的专业是民法专业,博士论文写的是侵权法方面的主题,发表的论文也多是侵权法方面的文章。毕业之际,在与一些师友的交谈中,我隐约感觉自己应该拓展一下研究方向,经过几番考察和思量,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人工智能与法律这一主题。
此后,我开始大量下载和阅读相关主题的外文文献,了解域外研究的最新动态,逐渐发现此领域大有可为,甚至有可能成为中国民法学乃至法学界一个新的研究方向。
在此期间,约翰?弗兰克?韦弗先生的《机器人也是人》这本书走入了我的视野。我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本非常棒的书,如果能够将其翻译回国一定不错。但苦于自己没有出版译著的经历,也与出版社的编辑老师们相交甚少,加之入职事务繁多,翻译之事没有正式提上日程。
2016年9月,我正式成为一名教师,听课备课成为日常主要事务,忙著从学生到老师身分的转换。与此同时,我也大体通读了《机器人也是人》这本书,坚定了翻译这本书的决心。 虽然当时的我还没有找到出版社商议出版事宜,但自己已经悄悄著手开始翻译。
时间行至2016年底,我大概已经完成了本书前二章半的翻译工作。期间,一些师友劝我不要花费过多的心血在翻译上,因为单位评职称时并不十分看重翻译作品,耗时耗力却不讨好。
在这种情绪的影响下,我也放缓了翻译的脚步,开始转向相关小论文的写作,希望能够尽快有点成果出来,打破当时民法学界乃至法学界对于新一轮人工智能热潮零关注的现状。
2017年上半年,我明显感觉到国内学术界有关人工智能与法律主题的研究越来越火热,已经有一些学者开始关注这方面的动向,我内心越发越放不下这本书的翻译出版工作,时常觉得自己有职责将这本书翻译出来,为国内学术界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于是,在某个难以入睡的深夜,我拨打了一个与出版社来往密切的师兄的电话,表达了想要他帮忙牵线出版的意愿。这位师兄深夜还在应酬,听闻我的来意后,非常爽快地答应帮我联系此事。几乎是在当天晚上,这位师兄就帮我联系上了某出版社。
2017年7月,我正式与该出版社进行接触,表达了想要翻译《机器人也是人》这本书的想法。出于提携后辈和支持青年学者的初衷,该出版社非常慷慨地答应了我的翻译出版请求,并且与《机器人也是人》原文版权的拥有者ABC出版社取得了联系。
随后,ABC出版社对本书的版权进行了报价,并将盖有他们公司浮水印标示的电子版文本发给了该出版社。至此,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于是乎,我一头栽进了本书的翻译工作上。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通篇翻译一本书并不像想像中那么容易,各种生涩的专业词汇、语句、文法不时袭来。为保证翻译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翻译到凌晨快1点,早上6点准时起床,然后8点开始动身去学校上课。尽管身体疲惫达到了极点,也牺牲了陪伴家人的几乎全部课余时光,但内心却充满了乐趣与期盼,因为我深知这样的翻译工作是目前学术界所需要的。
2017年12月6日,我在加班加点赶完翻译工作之后,终于将完稿交付该出版社,千斤重担总算卸货了。那一天可以说是我入职以来最为放松的一天,我彷彿看到了自己第一本译著马上就要出版呈现在读者面前,并开始幻想在译后记中该如何推荐本书。
但万万没想到,一周不到,该出版社就打电话告诉我,ABC出版社已经将版权卖给了另外一家中国大陆的出版社,他们并没有拿到版权。
当时,我刚刚上完一上午的课,听到此消息犹如晴天霹雳,顿时感觉身体被抽空一般。接下来的几日,我的心情犹如重庆的冬日,几乎没有阳光,失眠常常有之,工作教学也因此受到影响。在短暂的休整后,我决定全力一搏给自己的译稿一个交代。
为了不让近20余万字的译稿落空,我开始四处求人帮忙,希望能够探寻出到底是哪家出版社购买了本书的版权。为此,我逐一分析市面上哪些出版社可能会出版这一主题的图书,先后通过师友的帮忙,联系了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知识产权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等等,但遗憾的是都回覆没有购买本书的版权。
与此同时,我联系了在美国克里夫兰州凯斯西储大学攻读JD的研究生室友王侃博士,请求他帮忙联系ABC出版社和本书的作者韦弗博士。韦弗博士很快就回覆了我们,告诉我们本书的版权在ABC出版社手中,他确实爱莫能助。
期间,我之前委托的某出版社也在积极联系ABC出版社,沟通可能解决的方案,但对方表示本书的版权已经出售,并且拒绝披露究竟是哪家出版社。
随后,经过我们多次恳求,ABC出版社表示愿意帮忙单方面推荐我和我的译稿,于是我写了一封很长的信给这家中国大陆出版社,并附上我的简历和联系方式,希望他们能够体恤一个青年学者为本书付出的心血,采用我的译稿,避免学术资源的浪费。
当时,据我们分析,这家中国大陆出版社很可能还没有寻找译者开始翻译,为此我对他们的回信抱有很大的期望,毕竟商场无情学术人有情,就算他们已经找到译者或不采用我的译稿,起码回信能让我知晓此事。
但让人遗憾的是,这家中国大陆出版社至今没有联系过我,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收到了我写的恳求信。如果他们收到并阅读了我写的恳求信,我很难相信他们居然会如此对待一个近乎绝望的译者的请求,甚至都不给予任何沟通的机会。 [1]
这种毫无希望的等待过程极度痛苦,以至于影响了我的寒假。为此,我不得不重新调整战略,寻求其他解决方法。期间,我的室友王侃博士多番与我沟通,帮我排除心中苦闷。
正是在与王侃博士的聊天过程中,我猛然发现ABC出版社可能仅仅是将本书的中文简体版的版权出售给了那家中国大陆出版社,繁体中文版的版权或许还在。于是,我开始打探出版该书繁体中文版的可能性,元照出版公司自然就成为我寻求帮助的对象。
随后,我厚著脸皮透过微信联系了清华大学出版社的李文彬老师,因为我知道她是一名资深出版人,说不定与元照出版公司有交流。让人意外的是,李老师居然深夜打电话回复了我,并让我先去确认本书的繁体中文版版权是否还在。
为此,我赶忙联系王侃博士,向ABC出版社发信询问此事。在多番骚扰之下,ABC出版社终于回覆了我,让我委托一家出版社联系他们商讨此事。顿时,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浮上心头。
随后,在李老师的帮助下,我顺利地联系上了元照出版公司,并很快敲定了出版事宜,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
回望过去5个月,这本书几经沉浮,我多次想要放弃本书的出版。如今,这本书终于要见诸读者,内心除了少许激动之外,更多的是感恩,因为我深知这本书的出版离不开诸多师友的相助。
首先,深深地感谢我的研究生室友王侃博士。侃哥是我研究生时期的室友,也是我的同门,他是我见过最喜欢买书读书的人,光是本科和研究生期间购买的书就接近上千册,我脑海中他的衣柜、书桌、甚至床上全部都是书。 更让人难忘的是,我们经常会看到他为了省钱买书而在寝室啃白花花的大馒头,一啃就是一天。
在我最为无助的那段时间,侃哥给予了我无私的帮助,我几乎所有的英文邮件都是由侃哥帮忙起草和润笔的。而由于时差关系,侃哥许多时候不得不熬夜至深更,以至于都影响了他白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这种感动让我不时想起研究生3年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而为了安慰我,侃哥更是做了大量的功课,为我介绍了美国人工智能与法律研究的重镇和知名学者,告诉我他们的联系方式,鼓励我与这些学者们交流,同时还购买了相关主题的著作邮寄给我。殊不知,那时的他也在天天投简历,正处于归国求职的关键当口,心中的难事一点都不比我少。
其次,感谢出版过程中给予志峰帮助的各位师友。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申卫星教授,百忙之中回复志峰的鲁莽请求;感谢四川大学法学院的王竹教授,第一时间为我联系了诸多出版社编辑老师询问版权事宜;感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胡凌教授,多番帮忙打听可能出版该主题译著的出版社;感谢湛庐文化的赵丽琴老师,萍水相逢竟如此鼎力相助;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周辉老师和孙南翔博士,感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丁晓东老师。同时,还要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的王雯汀老师、知识产权出版社的安耀东老师、北京大学出版社的陆建华老师、商务印书馆的蒋明磊老师等人。
此外,特别感谢清华大学出版社的李文彬老师,我之前与李老师只有一面之缘,她甚至都不记得我长什么样子,但却慷慨地帮忙联系了元照出版公司,并大力推荐了我的译稿。可以说没有李老师的帮助,本书是不可能出版的。同时,也要感谢元照出版公司,为本书的出版诸多奔波,付出许多心血。
此外,还要感谢腾讯研究院的张钦坤秘书长、杨乐副秘书长、蔡雄山主任、曹建峰研究员等各位师友;感谢百度公共政策研究院的张丽君主任、戴有根研究员;感谢首届网络法青年工作坊的各位师友,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周汉华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龙卫球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高富平教授等老师们的精彩授课,正是各位师友的高见,志峰才会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法如此着迷,今后继续向各位师友学习。
再次,感谢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各位领导老师,感谢赵万一院长为本书拨冗作序;感谢民法教研室的各位老师,您们的呵护让志峰倍感温暖,很荣幸能够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同时,还要深深感谢我的导师张力教授,入职2年来,内心的挣扎彷徨一直不断,幸得张老师屡屡指点迷津。感谢张门的各位兄弟姐妹,感谢2017级研究生师弟师妹们的辛苦校稿;感谢庞伟伟师弟通读全文;非常感谢程敏师妹、逯景师妹为本书的翻译出版做了大量繁琐的文字工作。此外,还要特别感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欧家路师兄、外语学院孙林师姐的热情帮助,感谢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侯东德院长的支持,感谢魏斌师兄、黄金华师兄的关心。
最后,感谢我的家人和我的学生们。不知不觉入职已经快2年,回望过去2年,我取得成绩少之又少,该完成的论文写作没有完成,申请成功的课题也屈指可数,职称问题也是漫长无期,而微薄的薪水更是让人喘不过气。当年那个初出茅庐不畏虎的少年也慢慢收起了锋利,不得不面临生活给予的种种挑战与重担。
面对这样的艰难时光,我要衷心感谢爸爸妈妈和岳父岳母,他们无私的爱给了我和爱人一个温暖的家,营造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工作环境。为此,他们失去了早日返乡养老的资格,不得不艰难地再次起航寻求融入这个时代的机会。感谢我的爱人,每当我失望与无助之时,她总是乐观开朗地开导我,生活因为她而变得幸福。此外,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学生们,教师是一份光荣的职业,这份光荣最大的动力来自于学生,没有这些孜孜不倦的学子们,我的教师生涯将无聊之极,感谢你们。
21世纪是人工智能的时代,在带来巨大社会价值的同时,人工智能也将给法律提出全方位的挑战,涉及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等各个领域。
作为一名民法学者,我深切地希望正在编纂的中国《民法典》能够直面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挑战,以便反映这个时代的现实需求,制定一部具有时代性的《民法典》。对此,我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对学术界有关人工智能法的研究有所助益。
当然,囿于译者能力有限,译稿疏漏在所难免,还请各位读者师友们指正。有关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与法律等相关话题,也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和交流。邮箱: Robotlaw@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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