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次不批准减刑?你准备怎么做?”通过减刑假释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法官王维的严肃的声音实时传送到监狱里。电子屏另一端,罪犯曾某英低下了头,懊悔地表示,“我会很难过,我想回家。”这是昨日上午发生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的一幕。
这是一起通过远程
视频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现场只有法官与两名陪审员,检察官、执行机关与罪犯的画面同步出现在法庭两侧的智能电子屏里。
记者了解到,55岁的罪犯曾某英,2013年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执行机关提请对她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上午11时30分,法庭当庭宣判,曾某英近一年经过服刑未有扣分记录,改造态度有所转变,予以减刑两个月。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就在法庭审理同时,广州中院的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正在对庭审各方的发言直接进行语音转录,同步庭审笔录。庭审刚结束,本案书记员通过平台实时向监狱法庭传输笔录,远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法庭的罪犯曾某英在电子屏实时阅读到案件庭审笔录,并通过手写板、指纹采集器在平台上完成对开庭笔录签名确认。
法官王维表示,减刑假释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中院辖内的监狱都较远,以前遇到开庭数量多的情况,我们会提前一天赶到监狱。”王维说,“今年我们审理了500多起减刑假释案件。远程
视频庭审与电子化签章,极大地节省了往返监狱开庭、送达的时间,法官能更好地集中精力在办案上。”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通过减刑、假释远程视频庭审平台审理案件占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案件的98%,减刑假释案件单案平均审理提速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