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的界定
伴随着“互联网+”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保险概念走进经济生活和保险行业自然不难理解。类互联网保险,还有智能保险、数字保险、科技保险等等,笔者一并融入互联网保险进行研究。
对于什么是真正的互联网保险,各种观点莫衷一是,百家争鸣,的确没有一种现实的互联网保险形态可供保险学界进行研究。笔者认为现阶段所谓的互联网保险虽有创新,其实质还是传统保险产品的营销渠道的转移,从线下转移
到线上而已。
产品研发。传统保险产品的研发是基于对于积累的历史数据整体进行归纳、精算,忽略了被保险人或者投保标的物的个性化数据,产品定价对于具体个体针对性更弱,表现为“千人一面”;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固然以积累的历史整体数据为基础,但是充分考虑被保险人或者投保标的物个性风险数据,产品定价对于具体个体针对性更强,表现为“量身打造”,对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能力要求不高。
营销渠道。传统保险产品定价“千人一面”,产品营销过程中讨价还价空间较大,所以高度依赖于保险中介渠道;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定价“量身打造”,销售过程全部或者主要在互联网上完成,所以主要或者只能由具体研发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有“去中介化”的趋势。
竞争策略。传统保险产品定价“千人一面”,保险中介机构选择销售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考虑的主要指标是价格打折系数和佣金比例,不会考虑承保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销售主要是保险公司直销,经营中就需要综合考虑风险管控等环节。
风险管控。传统保险经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主动采取预防型的管控措施较少;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因为在量身打造产品的过程中,已经进行了风险评估,所以基于自身的经济效益等多种因素,势必会增加采取预防型的管控措施。
理赔处理。传统的保险产品依靠保险中介机构在线下完成,所以,对被保险消费者提出索赔时,会要求提供一整套的材料;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由于销售过程主要在线上完成,所以,对被保险人提出索赔时,会减少提供资料的数量。
防范欺诈。传统保险经营中,营销等环节依靠于保险中介来完成,对于防范识别、防范重视不够,容易诱发保险欺诈的发生;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对于风险识别、防范普遍重视,不易诱发保险欺诈。
期待中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控手段,首先保证通过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遏制保险欺诈案件的发生;其次,切实发挥保险风险预防功能。因为如果发生风险事故,即使在充足投保的前提下,保险赔款完全覆盖所造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损失也显得捉襟见肘。
人工智能影响保险业的切入点
人工智能研发的初衷是为了降低人们的劳动强度和提高产品的质量以及数量,从本质上看,人工智能是一种手段。从手段的角度和最原始的功能看,保险行业也是一种风险管控的手段。综合起来看,人工智能和保险都是一种手段。人工智能对保险行业的影响的发力点,可以分为直接、间接两个点位。
直接点位。直接点位是指保险行业借助于人工智能技术,对保险经营的全部流程或者部分流程进行改造,提高保险行业自身的经营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在直接点位下,人工智能对于保险行业的作用方向是促进作用,促进了保险行业经营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的提高。
间接点位。间接点位是指保险标的物所在的行业管理部门或者权属部门进行风险管控,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保险行业的风险管控功能。
现阶段,车险险种是非寿险领域的当家险种。行业占比超过80%以上,业务占比超过90%财产险保险公司不乏其人。所以,车险经营是当前及以后一段时期财产险保险公司主抓的险种。作为汽车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车险经营,与未来汽车产业发展方向息息相关。据公开资料显示,未来汽车发展趋势是费智能化和纯电动化。有家汽车厂家为表明自家无人驾驶汽车的产品质量和技术可靠性,声称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此种举措将会改变车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如果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会逐步蚕食传统车险经营,最终发展为一种完全替代车险部的形式。
人工智能技术广泛
应用到汽车相关的政府监管机构和车辆经营主体上,必将大幅度提高汽车运营的安全性,从而减弱对车险的需求。理论上来说,汽车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源无外乎不适格的车辆、不适格的驾驶员和不适格的驾驶状态。对大量交通事故深入分析后,发现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肇事车辆的不适格的驾驶状态,表现为超速、超载、超时(此处与疲劳驾驶同义)三种情形。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下,校车的权属单位以及校车安全的管理部门,能够借助技术手段对校车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并能够将实施状况发送给家长等相关人员的手机上,就完全有可能降低甚至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寿险领域,由于保险回归保障,理财型保险产品结构必然下调,健康险、长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传统保险产品销售比例上升,那么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推动下,通过应用基因检测等新兴技术,很有可能改变寿险产品的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等经营流程,进而影响对传统寿险经营。
应对人工智能的三大对策
保险行业从传统经营向互联网保险发展,是保险行业经营转型的一件大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是全社会、全行业需要面临的一件大事。结合复合背景,对于保险行业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顺应变革,主动转型发展。对于保险行业来说,保险姓保,本来就是一个无需赘述的话题,但是在局部险种、个别公司的确需要回归保险保障功能、防范风险和深化改革三大要求。对于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和融合发展,保险行业要主动学习新技术,主动寻求与新兴技术发展的结合点,围绕保险消费者的风险管控需求,提升自身的经营能力,切实发挥风险管控作用,彰显天然职能。
二是拟定合同,消除理解分歧。保险合同在保险经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贯穿于保险合同经营的全过程,甚至保险纠纷的投诉讼。近年来,保险行业的保险合同质量的通俗化和规范化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透过保险纠纷投诉讼案件,不难发现保险合同规范化和通俗化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对于保险合同的拟定,建议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保险业内的专家为主体,广泛吸收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交警和律师参加,在合同条款拟定的基础上,由精算人员进行精算,从而为保险产品宣传、介绍、统一理解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突出风控,消除风险隐患。立足于萌芽状态的保险初始功能,按照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保险行业作为一种风险管控的手段,作为一种专门从事风险管控的行业,要在提高自身风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事前风险识别、预防切实提高承保标的物的风险管控能力。
迎接人工智能发展对人类生产生活的挑战,对于一个个体和每一个行业的确都是一个全新的挑战。立足自身功能,恪守保障方向,提高自身技术,服务社会发展,是保险行业唯一的,也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