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在不少地区,无人机已取代飞鸟、风筝、孔明灯等,成为机场空域安全的头号威胁。”傅绍平建议要加快立法步伐,严控无人飞行器。
傅绍平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过去仅用于国防军工方面的无人飞行器已经市场化、大众化,各种型号规格的无人飞行器充斥市场,众多无人机“飞手”几乎没有经过培训。她担心飞行器操控不当或飞行故障,会对输变电线路造成危害,若被不良之人利用,可从事违法活动(偷拍、传递违禁品等),给重要部门和部位的安防带来困扰,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如果不加以使用管控,将会带来不少问题,湖南不能坐等国家法律出台,必须主动作为。”
傅绍平建议,在全省开展无人飞行器生产、销售、使用的社会调查,借鉴外省经验,尽快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规范和制度,或提请省人大立法,确定此项工作的主管和协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在制度尚未出台前,可划定公安部门为主联合航空、安全生产、无线电管理等管理部门共同管理的责任。
有关责任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无人飞行器监管技术手段。要完善电子围栏技术和加快无人飞行器运行状态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根据无人飞行器的功能性能,实行分级管控,对无人飞行器飞行状态的实时监控,使其随时随地都能够被有关部门“看得见”“管得住”。
对生产、销售、使用无人飞行器均要实行管控。要针对不同级别的无人飞行器实行持有准入制和使用申请登记制度,明确:购买无人飞行器必须实名登记,使用无人机飞行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照,严禁无人飞行器在机场附近、人口密集地区及重要军事、政治、经济目标的上空和强制区(监狱、戒毒场所)等的空域飞行。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