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将从3点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
1.深度学习技术及
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人工智能基础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设深度学习技术及应用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大规模密集型计算、海量数据训练、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感知、新型人机交互、机器翻译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我国深度学习算法综合运用能力。申报单位须具备多类型、大规模海量数据处理能力。
2.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脑认知和类脑信息处理能力较为薄弱等问题,建设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创新平台,支撑开展类脑计算系统、类脑信息处理、多模态感知、自主学习、认知脑模拟、类脑多模态信息处理、脑神经计算、基于神经网络的类脑
机器人、面向类脑智能的核心芯片和操作系统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我国类脑智能领域的认知和研发水平。申报单位须具备脑科学知识引擎和类脑智能原理研究能力。
3.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用户体验不佳等问题,建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及应用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内容拍摄、数据建模、传感器、触觉反馈、新型显示、图像处理、环绕声、(超)高清晰度高处理性能终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测试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实现对行业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申报单位需具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集成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并在体育直播、军事、教育等领域取得应用。
在之前的G20峰会上,习近平也指出,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日新月异,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结合,将给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带来革命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