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oLaw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一个全面研究机器人和各个方面的法律和奠定基础的框架在欧洲“RoboLaw”。当没有特定的立法旨在调节这些新技术,他们提出的问题需要面对现存的法律体系的框架;客观的研究,因此,验证现行规则的适用性和使用目前的仪器和类别制定可能的解决方案。这个初步调查还将指向的监管领域,需要调整或修改以适应开放的问题在机器人技术领域的创新。
问题预防技术监管和联邦机器人技术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
如果有两个一般原则,统一我最近工作技术政策和创新问题,他们将如下。最大程度地:
1)我们应该避免先发制人和precautionary-based为创新监管制度。相反,我们的政策默认应该创新允许(或“无许可创新”)和创新者应该考虑“无罪”(除非,全面收益成本分析进行了文档显然需要立即先发制人的限制);
2)我们应该避免僵化,“自上而下”的专门技术或行业的监管制度和/或监管机构,而是选择一个更广泛的一系列更加灵活,“自下而上”的解决方案(教育、权力、社会规范、自律公众压力,等等)以及依赖现有的法律体系和标准(侵权、产品责任、合同、产权、等等)。
一个联邦机器人技术委员会:Ryan Calo 的意见
2014年9月16日
我曾在一系列的论文,机器人使小说形式的人类经验,因此,挑战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假设。5我的重点在一个更具体的问题:是否机器人技术,统称为一组技术,将或者场合应该成立一个新的联邦机构来处理机器人使小说经验和危害。在本文中,我探索机器人技术的进步也要求是否在联邦政府一个独立的机构。我初步得出这样的结论:美国将受益于一个机构专门负责机器人技术融入美国社会。
世界知名机器人专栏记者:约翰·弗兰克·韦弗的意见
2014年9月12日
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通常认为工业革命的技术进步导致建立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在美国。这只是部分属实。,我们创建了工业革命成为可能的普遍繁荣,20世纪中期的美国中产阶级:最低工资法律、童工法律,法律保护工会,规定工作场所安全、环境保护等。所有这些法律试图帮助普通美国人受益于新的系统,工业革命。但这些法律维持了100年。如今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了。